UPS電源中瓦特(W)與伏安(VA)之間的差異
本文說明將有助于解釋瓦特(W)與伏安(VA)之間的差異,并介紹這兩個術語在電力保護設備的指定中是如何被正確和錯誤使用的。許多人都對UPS電源按負載選型中所用的瓦特與伏安量度之間的差異感到困惑。許多UPS和負載設備制造商對這兩個量度也未加區分,也加重了這種混淆。
計算設備所吸收的功率以瓦特或伏安(VA)表示。以瓦特為單位的功率是設備所吸收的有功功率。伏安被稱為“視在功率”,是施加在設備上的電壓與設備所吸收電流之積。
瓦特和伏安額定值均有其各自的用法和目的。瓦特額定值確定的是向公共電力公司所購買的實際功率,以及由設備產生的熱負載。伏安額定值用于導線和斷路器的選型。
對于某些類型的電氣負載,如白熾燈泡,伏安和瓦特額定值是相同的。然而,對于計算機設備,瓦特和伏安額定值可能有很大差異,伏安額定值總是大于或等于瓦特額定值。瓦特與伏安額定值之比稱為“功率因數”,以數字(如0.7)或百分比(如70%)形式表達。
所有包含計算機的信息技術設備均采用電子開關電源。計算機開關電源有2種基本類型,分別稱為:
1)功率因數校正電源和
2)電容器輸入電源。通過設備檢查并不能知曉所采用的電源為何種類型,而且此信息通常并不在設備規范中提供。功率因數校正(PFC)式電源于20世紀90年代中期引入,具有瓦特和伏安額定值相等的特性(功率因數為0.99至1.0)。電容器輸入式電源的特性是瓦特額定值在伏安額定值的0.55至0.75倍之間(功率因數為0.55至0.75)。
所有大型計算設備,如1996年之后生產的路由器、交換機、驅動器陣列以及服務器等,均采用功率因數校正電源,因此這類設備的功率因數為1。
個人計算機、小型集線器以及個人計算機附件通常采用電容器輸入式電源,因此這類設備的功率因數小于1,通常在0.65范圍內。在1996年之前生產的較大型設備通常也采用這類電源,功率因數也小于1。
UPS有最高瓦特額定值和最高伏安額定值。UPS的瓦特和伏安額定值均不能被超出。
對于小型UPS系統,業界的事實標準是瓦特額定值約為伏安額定值的60%,這是普通個人計算機負載的典型功率因數值。在某些情況下,UPS制造商僅會公布UPS的伏安額定值。對于僅有伏安額定值、針對計算機負載設計的小型UPS,假設UPS的瓦特額定值為所公布伏安額定值的60%較為合適。
對于較大型的UPS系統,則更多關注于UPS的瓦特額定值,且UPS的瓦特和伏安額定值要相等,因為典型負載的瓦特和伏安額定值是相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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